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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毕业生享受普高毕业生待遇

打破门户隔离 加快人才流动
2000-06-16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沈 廓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6月15日电浙江9万多名自学考试毕业生自今年下半年起均可在全省范围内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由省、市、县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户粮关系随迁。这是该省打破高等教育学历人才就业的门户阻隔,加快人才流动和城市化进程的新举措。

浙江省教育厅、自考委、计委、公安厅、人事厅、粮食局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将高教自考毕业生的就业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范围。通知规定:凡取得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或自谋职业,统一使用浙江省教育厅印制的《浙江省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落实工作单位后凭《浙江省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并办理户口准迁和户粮迁移手续。原是农业户口或户口待定的,在就业地落实非农业户口。在就业地有住房的,在居住地落户。尚未有住房的,可将户粮关系落实在就业单位或挂靠在就业单件所在地人才中心。一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农业户口及户口待定的毕业生可先在居住地落实非农业户口。高教自考毕业生在待遇上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

此项政策刚一推出就在自学考试考生中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来自浙西山区丽水市的李小姐几年前毕业于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已在杭州工作生活,却一直难以落户。听到这一消息,她抑制不住脸上的兴奋:“终于有望解决后顾之忧了!”浙江某集团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单位对自考毕业生情有独钟,自考毕业生拼劲强,比较能吃苦,又有一定的真才实学。现在的政策符合时代潮流,是个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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